越南新版权法令:强化数字时代与跨境执法的新纪元

2026-05-13 0 310

越南政府近期颁布了 第341/2025/ND-CP号法令(以下简称“第341号法令”),正式取代长期施行的第131/2013/ND-CP号法令。这一立法举措标志着越南在版权及相关权行政执法领域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

该法令将于 2026年2月15日 正式生效,核心目标是重构在线环境及跨境侵权的执法模式,将重点从“单纯惩罚”转向“内容管控与救济并重”。

越南新版权法令:强化数字时代与跨境执法的新纪元

一、 核心突破:明确跨境在线侵权管辖权

第341号法令显著扩张了地域适用范围,其效力现已覆盖:

  • 主体对象:在海外实施侵权行为的外国组织或个人。
  • 判定标准:只要其侵权行为指向或影响越南境内的用户及消费者。

洞察:这意味着针对越南市场的非法外国网站、流媒体平台和社交媒体不再是“法外之地”。此举直接回应了《2025年特别301报告》等国际监管压力,为权利人提供了坚实的行政管辖依据。

二、 救济措施的深度进化:从 4 项扩展至 29 项

新法令极大地丰富了执法机关的“工具箱”,纠正措施由原先的 4 项跃升至 29 项,确保处罚与侵权性质精准匹配。

关键新增措施:

人格权修复:强制侵权人向权利人公开道歉。
中介服务商(ISP)联动:
强制建立“通知与删除”受理工具。
临时或永久性下架、屏蔽侵权数字内容。
规范错误删除后的内容恢复程序。
经济截流:强制赔偿因侵权行为所获的全部非法利润

三、 罚款逻辑重构:转向“经济影响”评估制

虽然法定罚款上限(个人 2.5 亿/组织 5 亿越南盾)未变,但计算方式发生了本质变化。

  • 旧模式:基于侵权类型设定固定金额。
  • 新模式(第341号法令):基于量化损失评估。

温馨提示:尽管基于价值的评估增强了威慑力,但最高约 1.92 万美元 的行政罚款对大型侵权团伙仍显不足。建议权利人同步考虑民事诉讼或刑事追责。

四、 ISP 责任制:落实“通知与删除”框架

  • 未建立侵权投诉接收机制。
  • 逾期未履行下架或恢复义务。
  • 下架后未履行告知义务。
  • 恶意滥用:利用“通知与删除”程序提交虚假信息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 技术堡垒:严厉打击规避行为与信号盗版

针对数字版权的“技术锁”和“身份标”,新法令设立了更严苛的处罚:

  • 技术保护措施(TPM):严厉打击规避行为及相关设备的生产、分销。卫星信号盗版被列为打击重点,最高可罚 5 亿越南盾。
  • 权利管理信息(RMI):禁止篡改、移除版权元数据,并禁止发行已知被篡改内容的作品复制件,最高处罚 2 亿越南盾。

六、 执法架构优化:权限下沉与资源整合

伴随 2025 年 7 月的政府机构改革,执法权限进行了重新分配:

撤销单位:县级地方政府监察局、文体旅游部监察局。

权限上移与下沉

  • 乡级警察:被赋予更大的现场处罚权。
  • 部/厅级单位:可设立专项检查组,针对复杂侵权案件进行精准打击。
  • 多部门协同:民航、海事、海关、边防及市场管理部门共同构成全方位的执法网络。

七、 总结与策略建议

第341号法令的颁布,预示着越南正从“版权保护弱区”向“严厉监管区”转型。对于版权权利人而言,建议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 完善数字监控:投资自动化监测工具,利用新法赋予的 ISP 义务快速下架侵权内容。
  • 强化证据保全:由于罚款金额现与“经济影响”挂钩,详细的损失计算和利润证据将直接影响执法力度。
  • 建立本土联系:积极与越南新设立的专项检查组及边防、海关等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升跨境执法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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